为庆祝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营造重农强农惠农的浓厚氛围,让农民既丰产也丰收,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号召广大电商企业、直播平台、商超、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共同开展“庆丰收·消费季”活动。现倡议如下。
一、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销售活动
1.开辟“庆丰收·消费季”活动专区,集中流量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营销活动,重点突出贫困地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体验式农产品营销活动,既宣传农产品也宣传产地。
3.结合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活动,与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按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安排,帮助开展电商培训、网红培育、直播销售等活动,让农民学会宣传家乡优质特色农产品、农村特色文化、乡村旅游等。
4.活动时间打通中秋节、农民丰收节、国庆三个节假日,中秋节前后启动,农民丰收节前后达到活动高潮,国庆节前后做好返场活动。各参与企业按照近似时间节点开展活动。
二、参与条件
1.各参与企业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售后服务,确保参与活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让消费者吃的安全、买的放心。
2.各参与企业开展各种营销活动要向贫困地区倾斜,要广泛带动农民参与,坚持让利农民,让农民在属于自己的节日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3.各参与企业要加强传播内容的审核管理,确保围绕农民丰收节主题,积极宣传优质特色农产品和农村特色美食、特色文化、乡村旅游等,引导和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不出现负面舆论。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可以按照上述活动安排和活动要求,自行开展“庆丰收·消费季”各种活动,及时将相关方案、总结材料等报送我办(活动方案仅用于宣传,不视为我办批准相关企业举办该活动),我办将择优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的特色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联系方式:张易,13810760130;徐贵珍,13601104640
电子邮件:xxc@agri.gov.cn
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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