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
菜篮子工程简报
都市现代农业专刊
第10期(总第50期)
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
大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
——成都市的探索与启示
为探寻大城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和实现路径,近期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调研组深入成都市及其彭州市、崇州市和新津县,调研作为典型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的成都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调研表明,成都发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大城市现代农业的思路清晰、成效明显,探索实践值得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一、大城市现代农业的成都实践
成都市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区域性大都市,辖10区6县4市,到2011年末农业人口依然占人口总数的39%,具有明显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特征,2007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按照大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定位和圈层融合的发展思路,坚持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夯实现代农业的基础,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打牢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根基,紧紧围绕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探索,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带来了深刻变化。
1.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把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优先位置。粮食生产能力方面,通过抓示范、攻单产,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全市水稻单产连创新高。过去5年间,成都水稻亩产整体提升了51公斤,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6万吨。“菜篮子”产品供给方面,2011年,全市建成基本菜地36万亩;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45.1万亩,比上年增加2.7%;产量达到529.88万吨,比上年增加7.1%;水果、肉类产量保持稳定,“菜篮子”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本市居民需求,部分品种还销往市外。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2011年末,成都全市总人口1163.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7.62万人。调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核心是缩小这400多万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5元,同比增长20.6%,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2.62:1缩小到2.42:1,平均每年缩小0.1个百分点,呈现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好势头,在调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3.统筹城乡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成都市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改革力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放开农民到城镇入户的政策,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方面,以“还权赋能”、“农民自主”为核心,初步建立健全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在公共服务制度方面,建立了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扶持制度、社会保险制度。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成都市在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实践中,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了加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明显,农村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成都市发展大城市现代农业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
二、粮食安全的核心是生产能力安全
与二三产业甚至经济作物相比,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偏低,大城市的这种差距更为明显。在不考虑土地成本和惠农补贴的情况下,2011年成都市水稻、玉米和小麦的亩均种植纯收益分别为275.2元、–342元和–156元,粮食生产不具比较效益。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大城市还需要发展粮食生产、承担粮食安全责任?近年来成都市的实践表明,大城市有必要也有能力承担粮食安全责任。但在确保粮食安全的路径上面,却与以农为主的粮食主产区有着不同的选择。成都市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抓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
1.实施更加严格有力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方面实行耕地保护补贴制度,确保耕地数量维持一定水平。成都市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设立耕地保护基金,每年筹集资金28亿元,按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向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补贴,强化了农民保护耕地的内在动力,稳固了成都郊区粮食生产的基础产能。另一方面开展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实施灌溉排水工程、井电配套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工程等四大工程。近两年,成都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9.5万亩,整治渠道3624公里,新建蓄水池3271口,恢复灌溉面积119.1万亩。
2.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条件和服务水平。成都市由财政投资3.5亿元,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在全市建立起来146个标准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面积达到800平方米,具备了提供全方位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的能力。一些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办公条件好于乡镇党委政府的办公条件,硬件建设在全国是一流的。在着力改善基层农业服务条件的同时,2007—2011年连续4年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组织实施400万亩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建成“千斤粮、万元钱”示范基地27个。在粮食面积难以增加的情况下,通过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粮食规模化科技示范工程等,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大幅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连续五年实现粮食生产能力稳中有升。
3.通过规模扩张来提高粮食经营效益。采取政策倾斜、经营方式创新等措施,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在落实国家和省粮食直补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成都市试点对连续3年每年规模化生产粮油1000亩以上各类投资主体和当年适度规模种植水稻30亩以上业主,由市财政给予每亩100元的专项补贴。引导进入城镇和集中居住区的农户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目前全市粮食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的主体有527家,粮食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崇州市2011年成立粮食种植土地股份合作社280个,入社农户1.18万户,占全市土地承包农户的7.7%;入社土地3.73万亩,占全市承包土地的7.2%。
成都作为一个大城市,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强化粮食产能建设的实践启示我们,粮食产能安全是衡量大城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大城市农业在粮食产能建设上负有重要责任,同样可以大有作为。一是大城市粮食安全的核心在于生产能力安全。在市场规律的自发作用下,大城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十分困难,但是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地”却完全现实可行。二是要千方百计保护好耕地资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禁搞耕地跨市域占补平衡,严禁多占少补和占优补劣。建议把设立耕地保护基金的做法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依法保护耕地和利用利益机制保护耕地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大城市要率先建设好高标准农田。把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大城市郊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大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稳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四是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加大关键技术补贴力度,集成组合配套推广良种良法,提升增加粮食单产空间。五是推动实现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只要政策措施得当,大城市同样可以实现粮食规模经营,在提高粮食经营者收益的同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菜篮子”产品要突出本地生产本地消费
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是大城市农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这是由“菜篮子”产品的特性和大城市的消费特点决定的。首先,“菜篮子”产品不同于粮食等一般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大多属于鲜活农产品,易腐烂,不宜保鲜,较难运输,物流损耗率较高。其次,大城市是“菜篮子”产品的集中消费地。随着消费结构升级,“菜篮子”产品在城市居民食物消费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再次,流通成本上升对“菜篮子”产品的影响越来越大。过去对“菜篮子”产品更多考虑生产成本,但事实上,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在整个成本构成中占60%以上。最后,应对突发性的供给紧张问题更需要强化本地生产。随着全国生产能力的提高,今后出现大范围的“菜篮子”产品短缺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性是因极端天气等情况引发的局部供给紧张,而本地生产是应对此问题的有效策略。因此,大城市“菜篮子”产品强化本地生产本地消费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以上海为例,绿叶菜常年自给率已经高达90%。成都市的做法也体现出了重视本地生产本地消费的倾向。
1.明确“菜篮子”产品生产和自给目标。把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郊区农业的首要功能,提出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40万亩以上,城郊保障性常年基本菜地30万亩以上,全市蔬菜年生产总量超过500万吨,本地应季蔬菜自给率达90%以上。
2.积极建好大城市的“菜园子”。加强城市基本菜地建设,建立30万亩城郊保障性常年基本菜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区(市)县政府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等涉农项目,完善田、水、路等基地基础设施;对建设20亩以上标准钢架大棚,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贴。彭州市已经建成80万亩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4万亩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基地。
3.加强“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建立智能化、工厂化蔬菜良种秧苗繁育供应中心,育苗面积在10亩以上、连续两年亩均产销蔬菜商品苗在30万苗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亩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实行统一育苗且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市财政按其购买蔬菜良种价格的10%的比例给予补贴。彭州市先后引进建成2个全省一流的工厂化育苗车间,带动6个合作社建成育苗基地,年可生产优质蔬菜种苗9500万株以上,覆盖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6万亩以上。
成都等地不断强化“菜篮子”产品本地生产本地消费的实践启示我们,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对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大城市农业应特别强调“菜篮子”产品的本地生产本地消费。一是稳定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根据城市规模和居民消费需求,合理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把不易保鲜和运输的绿叶菜等作为本地生产的优先选择。二是加大对规模种养主体的扶持力度。据彭州市全方养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介绍,目前由于养鸡亏损严重,产1斤鸡蛋平均亏1-1.2元,90%的散户退出了养鸡行业,仅有一些养殖大户在勉强维持。应在信贷、保险、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加大对这些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的中坚力量。三是加快“菜篮子”产品冷链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冷链系统建设,降低“菜篮子”产品损耗,调节“菜篮子”产品供应档期。四是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扶持力度。完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体系,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五是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保险体系。逐步扩大“菜篮子”产品险种覆盖范围,保护农民生产“菜篮子”产品的积极性。
四、农业既要保障产品供给也要提供良好环境
与一般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相比,大城市的农业功能定位有着鲜明的特点。一方面,大城市往往有着更为发达的工业基础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联系更为紧密,产业的融合与渗透更为明显;另一方面,与农业主产区重点发挥产品贡献功能不同,由于农业亲环境的特征,使大城市消费者不仅需要最终产品,也需要参与和体验生产过程;农业不仅要供给产品,也要提供环境条件。成都农业在这两个方面的特点也体现得十分明显。
1.农业“接二连三”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搞加工、搞流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联结带动农户做标准、做品牌,建好农产品加工原料“第一车间”。目前,全市加工型龙头企业已经发展到332家,联结带动标准化农产品原料基地350余万亩;建成农产品加工园区6个,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3.2%;初步建成3个区域性批发市场和36个产地批发市场。彭州市已建成总投资38亿元、占地2000亩的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该中心融蔬菜集散、信息服务、价格形成、产业会展等功能为一身,项目全面竣工正常运营后,预计年交易量将超过500万吨,交易额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带动搬运、经纪、商业、清洁配送等就业岗位超过2万人。
2.农业功能向过程体验和环境供给不断拓展。除传统的产品供给、就业增收功能之外,农业的新型功能在成都实现了有效拓展。积极举办各类农业节会活动,仅2011年就举办了全国蔬菜博览会、国际油菜花节、中国采茶节等141个涉农节展会。以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度假和乡村旅游,全市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基地发展到220个,年接待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38.4亿元,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3.4%。越是与城区距离近的区域,农业功能拓展的趋势体现得更加明显。新津县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业总收入的比重为52%,崇州市则已经达到62%。新津县引进台湾翔生公司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流转1700亩土地发展有机农场。目前已经建成有机农场150亩,游客可以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直接参与和体会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消费高品质的有机农产品。
成都市的探索表明,大城市现代农业建设有着特殊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特征,农业基础地位的内涵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体现。一是大城市农业的无形价值与多重功能已经远远超越了其产值对GDP的贡献。大城市对农业的需求已经不仅限于产品的供给,而是融产品供给、环境条件和消费过程的综合体。大城市的农业也不再是简单的种养业概念,而是与加工业、服务业高度融合的新型业态。二是大城市现代农业建设需要更加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特别是用地政策上,应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土地需求区别对待。比如,已经进入工业园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用地需求,应纳入工业用地规划,在年度工业用地计划指标中解决。对于发展农产品产地粗加工以及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所需用地,可采取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等办法来解决。
五、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目标应率先实现
从目前我国情况看,经济发达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往往相对较小。2010年,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江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分别为2.2︰1、2.3︰1和2.5︰1,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云南和甘肃的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则达到了4.07︰1、4.06︰1和3.85︰1。成都市是西部较为发达的区域,不仅农民收入绝对水平较高,而且收入结构也有明显特点。
1.家庭经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基础支撑。2008年,成都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首次被工资性收入超越而退居次席,2011年的比例降为35.4%。尽管总体上家庭经营特别是农业收入的地位在下降,但具体到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和分工分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收入所占比重和作用仍不容忽视。比如,在蔬菜、猕猴桃和川芎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占据县域经济重要地位的彭州市,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6.1%,其中来自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收入达87.2%。
2.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首要来源。2011年,工资性收入占成都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7.1%,已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成都市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本地务工。2011年成都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224.63万人,其中市内转移173.45万人,所占比重高达77.22%。这一方面是由于成都本地产业的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有所增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与跨省流动相比,本地就业工资收入的“含金量”更高,而且方便照顾家庭,因此近年来农民工回流趋势明显。
3.政府扶持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日趋明显。2004以来,与全国农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的趋势类似,成都市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也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2004—2011年,成都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20.4%,到2011年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了82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264元;转移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8.35%,也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转移性收入的较快增长,除得益于国家统一实施农业补贴和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等政策之外,也与成都经济相对发达,地方政府主动加大对农民收入的支持相关。比如,仅耕地保护基金一项,全市每年投入资金约28亿元,农民人均获益在600元以上。
4.农村改革释放了农民财产的增收效应。财产性收入迅速增长和比重提升是成都农民增收的一个鲜明特点。2004—2011年,成都农民财产性收入从234元增加到902元,年均增长20.2%,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也由5.74%增加到了9.11%,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绝对数、增长率以及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都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成都市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释放了农民财产的增收效应。自2008年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成立以来,累计流转农村产权26354宗,产权交易总金额115.58亿元,大大拓展了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正是由于农民收入的各构成部分全面增长,使得成都市农民收入增长迅速,彭州市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到了1.69︰1。成都市促进农民增收、调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努力对全国特别是后进地区具有重要借鉴价值。一是无论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农业作为农民收入基础来源的作用都不可忽视。对成都这样的发达地区而言,家庭经营收入都仍占到农民收入的35.4%,产业发展、营销加工、休闲农业等都对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表明农业能够创造远大于其占国民经济份额的就业与增收贡献,尤其是对于分工分业后的优势区域和职业农民而言,农业的增收功能尤为重要。二是工资性收入会成为农民收入的首要来源,但其“成色”值得关注。与大范围、远距离的转移相比,就地就近转移模式下的工资性收入的“含金量”更高。应更加重视就地就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产地初加工和各种“家庭车间”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可在农村布局,让农民既可安居又能乐业。三是转移性收入将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发达地区更有条件对农民收入提供支持。我国农业已经进入高成本、高投入、高补贴时代,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中加大了对农民增收的支持,而发达地区有条件有能力先行一步强化对农民增收的直接扶持。四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有潜力可挖,可通过深化改革来释放农民财产的增收效应。明确界定耕地、宅基地、农房、林权等相关权利,为产权流动提供平台和条件,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更大作用。
六、新型主体应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主力军
大城市农业各产业的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都必不可少。首先,从农业前联、后联产业看,由于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吸引了各类工商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目前成都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达到420家,年收入突破1500亿元。其次,就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地位日益凸现。成都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2608个,农户入社率达到22%。第三,粮食生产方面,由于比较效益偏低,只有依靠规模扩张才能保证经营者有利可图,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也应运而生。成都市不仅注重培养加工环节和养殖业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而且在传统粮食、蔬菜领域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推动了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
1.培养职业化的新型农民。推动农民分工分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收入水平。崇州市目前现代农业产业工人已经达到4.2万人,其培养农民职业经理人的做法亮点突出,培养了一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实用人才。目前全市已有农民职业经理人581人,大部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职业经理人通过专业化的生产经营,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崇州市43个从事水稻生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2011年亩产比未入社农户增加73公斤,每亩增效达73公斤。彭州市三界镇围绕蔬菜的采收、装运,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达6000余人专业服务队伍,占全镇农村劳动力的近1/3,提供服务的农民每天收入200元,每年工作约6个月,收入可达6—7万元。
2.建立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成都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综合性农产品公共品牌服务、农业“专家大院”科技服务、“农业服务超市”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四大服务体系为支撑的“1+4”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引导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2011年,全市农机租赁、劳务服务、农资配送等专业服务机构累计发展到3480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8%,统防统治率达到了98%。崇州市引导社会资金组建农业综合性服务公司,目前已经建成桤泉、隆兴、济协三个农业服务超市,服务面积达6万多亩。
3.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探索和推行了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目前全市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6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9%。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的过程中,成都把保护好农民利益作为重要原则,其中尤以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方式最具代表性。通过这种方式引导不愿意或不想种田的农户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土地,统一种植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这种经营方式不改变原有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民地块,有效处理好了农户、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实现了水稻增产、社员增收的目标,为解决“谁来种田”问题作出了有益探索。
成都市的经验表明,包括职业经理人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出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具有客观必然性,对于解决像成都这样大城市的农业和粮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关键是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培育。一是要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农民职业经理人、种养大户、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是未来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主体力量,应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将新增或新设补贴向其倾斜,并着力解决其面临的融资难等实际问题。二是要将政府的公益性服务与盈利性组织有机结合。政府要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工资待遇、发展机会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吸引技术人员到一线服务。培养多元化的服务组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技推广和服务行业。三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要维护小农利益。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民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股份合作社等更加有利于保护农户利益的生产经营方式。
七、统筹城乡改革要敢于先行先试趟深水区
大城市是城乡交流的前沿阵地,城市化占用耕地最为集中的是大城市,城乡人口流动最为频繁的是大城市,农村资金流向最为集中的也是大城市。如何深化城乡统筹改革,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大城市先行先试的要求尤为迫切,改革的条件也更为成熟。自2007年被确定为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以来,成都市在农村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农村金融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创新,有些探索开全国先河,取得了明显成效。
1.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成都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确权、登记和颁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试点。目前,全市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累计发放各类产权证和股权证826.6万本。产权的明晰为农民的各项资产自由流动和和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创造了前提条件。
2.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创造了条件。2010年,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明确了多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今年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并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3.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分享城镇化的成果。为了让农民能够分享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成都市一方面缩小征地范围,适当扩大征地收入中对农村和农民的补偿比例,并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用地直接入市的办法。目前,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的最低保护价为18万元每亩,实际成交价在30万元左右,此外农民还可从建设用地转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中获取收益。自2008年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以来,成都市累计发生集体建设用地交易10502宗,流转金额18.81亿元;建设用地指标交易274宗,成交金额59.42亿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125宗,成交金额31.89亿元,农民从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的收益大大增加。
4.通过政府的扶持来填平农村金融洼地。为破解“农业贷款难、贷款担保难”问题,成都市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一是支持政府性投资公司发展壮大。2005年以来,成都市级财政投入涉农政府性投资公司项目资本金36.63亿元,涉农政府性投资公司利用财政资金实施农业项目891个,项目实际总投入308.97亿元。其中:公司利用融资投入106.87亿元,担保放大46.9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55.13亿元。二是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2011年,全市实现抵押融资705万元。崇州市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2011年转包了101亩土地,期限5年,申请抵押贷款时,成都农商银行以土地经营权每年每亩1000元作价,按经营权作价总额的80%授信,并且明确2011、2012年为贷款期,2013年为缓冲期,2014、2015年为抵押期,这样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其101亩土地最后2年的经营权作抵押,获得了16万元贷款授信,有效解决了生产资金缺乏问题。三是推动金融机构与合作社、行业协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组织,金融机构向联合社、行业协会授信达40多亿元。
成都市的实践说明,大城市在城乡统筹改革方面应该勇于实践,在城乡居民平等待遇、资源平等交换、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全面改革创新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成都市在城乡统筹中推进农村改革的借鉴意义在于:一是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农村金融是城乡统筹改革的核心领域。城乡统筹改革主要围绕解决人、地、钱三大问题展开,相应最为关键的创新在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农村金融。二是城乡统筹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有效保护农民利益,并对农村给予特殊的倾斜政策。城乡统筹的关键在于补上“三农”短腿,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力度,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充分保障和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供稿)
发送:农业部领导,农业部相关司局;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
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城
区常驻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人民政府菜篮子工作主
管部门
联系方式: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菜办
010-59191379,59193147(传真),scxxscb@163.com